各同学:
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,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根据《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》(沪海洋教〔2017〕50号)文件要求,现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,具体要求如下。
一、认定对象
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。
二、申请要求和流程
1.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《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》(附件1)和《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附件2)两个文件,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。
2.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并向学院提交《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,学生和指导教师可使用电子签名,同时通过网络途径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,供学院认定时审核,同时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。
3.学院会在审核认定后在本院官网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将《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4)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,教务处最终审定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。
三、提交的材料和形式
1. 提交材料:
《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3)(学生和指导教师电子签名);
认定的支撑材料。
2. 提交形式:
请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且命名格式为“项目类别(S/X)+末3位项目流水号+项目名称+姓名” 认定申请表签名处请提交学生及指导老师的电子签名。
将认定支撑材料的扫描件置入一文件夹,命名格式为“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+项目类别(S/X)+末3位项目流水号+项目名称+类别(获奖/论文/专利/实物)”。
电子版签名具体操作可参照:拍照签名并截图——将图片插入到文档里——选中图片——点击格式——颜色选择黑白50%-——再次在颜色中选择“设置透明色”—点击布局选项——选择浮于文字上方——再调正大小即可。
四、时间安排
请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8点前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wydachuang@163.com。
五、联系人
赵老师,联系电话:61900703, ttzhao@shou.edu.cn。
附件:
1. 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.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.doc
2.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附件2.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.doc
3. 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(学生用)-新附件3.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(学生用)新.xlsx
4. 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(学院用)-新附件4.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(学院用)新.xlsx
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
2020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