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选派2019-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水原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我校与韩国水原大学交换生协议,以及对方学校确定的当年接收计划,现就2019-2020学年秋季学期赴韩国水原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申请条件:
1. 我校在读2017、2018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;
2. 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,无不及格,平均绩点≥2.7;
3. 英语基础好(CET4≥550分或CET6≥426分);
4. 综合素质良好,诚实守信,身心健康;
5. 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;
6. 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住宿费、生活费用等。
二、名额:10人(全校)
三、交流学习概况:
1. 交流学习方式:主要是课程学习,学习时间为一学期(2019年9月-12月)或一学年(2019年9月-2020年7月),根据学生专业和韩方开设课程确定学习时间。
2. 学习计划及课程:一般每学期应修16-20学分,学生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韩国水原大学课程,返校后根据我校教学计划,由学院组织学分认定,成绩可申请录入我校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。
学生返校后在学院指导下,根据韩方所修课程的内容,专业类课程与我校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,可按我校专业必修课认定;专业类课程在我校无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对应的,可按我校专业选修课认定;非专业课程可按综合选修课(创新类除外)认定。
3. 学籍管理:
(1)交流期间,学生不在我校报到注册,保留我校学籍;
(2)在韩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,办理注册等;
(3)凭韩方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和英文成绩证明,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。
4. 费用:免交韩国水原大学学费,在韩期间住宿费、教材费、生活费等自理。需向5845cc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交纳相应学期学费。
四、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:
1. 学院预选:
(1)学生向各系部主任报名,系部进行内部筛选后上报至学院。
(2)学院对报名名单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。
2. 学校审定:
校留学工作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,教务处公示,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实际接收名单为准。
五、说明:
折算分相同条件下,2017级优先;如仍然有排名相同者,依次按CET6成绩、CET4成绩、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。学校按此排名进行审核、推荐、公示,未获推荐机会者作为替补。